【问】
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能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
【参训对像】
(三)、旧城改造
1、土地一级开发
时间
课程内容
广州南国会·1站酒店(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83号(地铁3号线岗顶站A出口)
精华讲授+小组演练+点评
报名表
姓 名:
国 籍:
单位地址:
邮 编: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E-mail:
QQ:
职 务:
籍 贯:
出生日期:
其他要求:
【申报对像】
学历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其他
书 名
出版社
作 者
价 格
经济科学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教材编写组
经济科学出版社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教材编写组
¥58.00元
经济科学出版社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教材编写组
经济科学出版社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教材编写组
【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学 位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子信箱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