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实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的改革方向。在当前消防监管模式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由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无疑为破解社会消防安全治理难题提供了思路。2014年,北京中闳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办事处签定《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评估》服务协议,成为北京市首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为政府提供消防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开创了政府消防安全服务外包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力图解决政府资源限制和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取得了有益经验。

  基本运行模式

  街道办事处与“中闳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以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程师为主要力量,办事处防火委人员协助、配合,对辖区内的企业(以重点单位为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评估。针对评估发现的火灾隐患,除当场整改外,每家单位分条目详细列明具体火灾隐患、认定隐患的法律依据、整改隐患的建议措施和期限等,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作送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函》,隐患按期整改完毕后,企业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交回消防工作站,再由“中闳安”公司消防技术工程师和街道防火委人员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街道督办,直至彻底整改。综上所述,该做法的实质是政府委托消防技术服务公司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行政手段,从而建立起“中介排查隐患、政府督促整改、企业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

  该做法体现的优势

  政府购买消防安全服务做法的初衷在于减轻政府行政负担,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体现出以下优势:

  推动政府角色转变。政府引入作为“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火灾风险评估,改变了过去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从而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到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监督消防技术服务公司履职上来,实现了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角色转变。

  充实消防监管力量。以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为例,辖区内现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7家,消防安全重要单位144家,与之相对,消防支队监督员仅1人,面对量大面广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不从心。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的北京中闳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6人(其中市消防协会高级消防培训师6名,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1名,中级建(构)筑消防员9名,建(构)筑消防员3名,),并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能够长期从事专门工作,在业务、精力、人力方面,都是对消防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

  强化隐患查改实效。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指导,由专业公司代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函》条目清晰、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且整改措施建议指向明确、便于操作,企业单位更便于接受并配合整改。

  提升基层业务水平。近年来,各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消防机构频繁组织网格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开展指导,“五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机构逐步健全,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完善,但是由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业务性、专业性强,加之基层工作人员岗位交流频繁、“一人多岗”现象突出,业务水平总体偏低。“中闳安”公司在工作中,结合多年的行业经验,开展针对街道办事处消防协管员、网格骨干、社区工作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培训,同时在对辖区重要单位和一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火灾风险评估工作时,组织消防协管人员共同参与,以实践代替培训,全面提升了街道办事处整体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